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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7-31 09:06 就是老百姓,怎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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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何醒邦/台北報導】
為推廣節能減碳、輔導計程車轉型,交通部最快十月推出計程車共乘規則,將現有共乘文化「明文化」,鬆綁一定得照表收費的規定。
並規定,沿途可下車,途中不可再攬客上車;費率依共乘人數不同,但務必公開透明。
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運輸管理組長王穆衡表示,交通部最快十月推出共乘規則,包括共乘路線、原則性費率、辨識標誌、資格限制、車輛設備等規定。北市也將在十到十二月間率先推出共乘路線,中南部都會區在明年中前陸續推出。共乘站設置地點將與業者協調,由地方政府決定。
王穆衡表示,北市現有熱門共乘路線有台北宜蘭、台北基隆、劍潭捷運站至陽明山文化大學等。但北基、北宜跨縣市,施行難度較高,以北市境內的劍潭陽明山線較可行;計程車業者也認為可行,可望成為第一條計程車共乘示範路線。
王穆衡說,計程車採申請登記,車齡與駕駛人操守是審核重點,須以團體型式提出申請,並開放車隊競爭路廊。
費率方面,不同於目前車站前的「撿客」行為,每個人頭有統一價錢。運研所規畫,兩人或三人共乘有不同費率。王穆衡舉例,如從A點與B點,一人坐車收費一百元,兩人共乘則每人八十元,三人更便宜,依此類推。
引用:http://blog.ctjob.com.tw/lowestc/archive/2008/07/31/4342.html